生活上的事可以申请仲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10:18
我家楼上卫生间的水漏到我家了.我去找楼上那家人要求重新做防水.他们就一直拖着.不愿意做.都说现在是法制社会,那我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吗?
起诉成本太高了吧?仲裁可以吗?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记得说了."楼上的住房是公房.非产权的"
4f 你是来推销的吗?

还是找一下物业或者居委会协商解决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以因楼上的不作为导致楼下财务受损为由起诉。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仲裁的范围

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可以仲裁,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
《仲裁法》特别规定了两类事项不得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当然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但是属于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事项不一定属于仲裁范围。

2.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受案范围: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