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是否是等到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开始整个诉讼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8:31:54
还是等到法定事由消失后继续未完成的诉讼程序?
延期审理呢?是重新开始还是继续未完成的诉讼程序?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中止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加以恢复。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通知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公告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由于出现法定原因,而另定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也就是是继续未完成的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