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sos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24:02
我是保险公司的一名业务员
没有签劳动合同,签了代理合同 却说办理了五金(养老金,医疗金等)
请问这样合劳动法吗?
回答的好加分到100
请不要抄袭,谢谢~~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了。
说白了就是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的员工,而是保险公司委托你们代理销售保险,并支付一定的报酬。
至于说办理了五金,你最好问清楚,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忽悠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保险多半是没法办理的。

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确认了劳动关系。 如果只是代理合同 就是代理关系,单位不会对你承担单位应尽的义务,比如对你的工伤负责等等。

要注意法律关系不同,能给你办理保险是挺奇怪的,一般保险公司都不给办。

职业保险代理人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根据上海市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一)
一、关于适用范围
家政服务人员、职业保险代理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劳务人员等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的,不适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