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案件移送的法律依据【卫生部门移送到公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52:01

首先,非法行医,涉及医疗相关法律,是违法行为,是由相关医疗部门负责
其次,涉及触犯刑法的,因为刑事案件必须由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办理,而且以刑事案件优先原则,医疗部门转移到公安部门
但是,一般实际操作上,都是直接由公安部门处理,上面的只是一道手续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5种情形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这5中情形包括: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等。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或者是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