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交通肇事的赔偿标准能执行2008年新标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4:14:31

一般不能.
如果是私了当然双方自行可以约定.
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按照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须在一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了.那么你必须在08年之前起诉,一般立案后在6个月内审结.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赔偿标准中的"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那就是07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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