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交税...分公司还能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03:08
国税刚打电话说有个财预08年10号文说跨省市总分机构要各在所在地缴企业所得税50%.总公司利润能达1000万,分公司只有几千的利润...本来是各缴各的..这样分公司要缴高过收入的税....这让分公司怎么活呀!总公司本来免税的.国税所打电话说,只能免所在地的50%.分公司所在地不能免...总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是不会替分公司缴的...看来只能注销了!天哪...此文目的何在呀!!!本来创点事业就难...还要这样为难分公司
这里的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暂且税率算33%总公司在外省,分公司在北京).比如说分公司利润100.总公司利润1000000.以前是分公司交100*33%.总公司1000000*33%(总公司免税,所以不交)....现在要合并在一起计算100+1000000=1000100*33%.总.分公司各缴50%.由于总公司免税,但分公司不免,所以分公司要交1000100*33%*50%.....也就是说以前分公司只交100*33%现在要交1000100*33%*50%...数值我只是举例.实际比这还要大...

应理解为分公司的所得税在当地交50%,另50%还是合并部公司交

看了半天没看懂
跨省市总分机构要各在所在地缴企业所得税50%.?
他到底让你交的什么税,以什么名目交?所得税就所得税,交50%不是省了一半,不变少了?
如果要另立新税种或者修改税率,要通过全国人大修改的,尤其是所得税这种大税种
建议问清楚了再说。
补充回答:呵呵,现在你说的很清楚了,多谢
那你们应该是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才需要独立交所得税,不然的话,可以由总公司一起交,然后由总公司出具完税证明,交纳到你们这边的税务部门就行了
这个文我没见过,帮不了你,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