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租房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34:58
我是一名大学生租了一户平房,本打算假期开个补习班添补生活,做了一些广告,不巧学生报名那几天连雨,但还是有许多家长来报名试听,偏偏这几天房子漏雨,对于这点家长们很不满意,而且有家长反映电路不合理有安全隐患,孩子在这有危险就决定不来了,于是补习班计划落空了,其实在此之前一个月我就向房东反应了这一情况,他答应修缮,可迟迟未动工直到现在。再进行招生已经晚了,学生已经放假20多天了,这对我来说是不小的损失,我打算退房,房东仗着权势不愿退钱。协议中有这样一条:房主要求承租方换锁并做到防火防盗防水。会对我不利吗?我只租半年而且房东事先口有承诺给修缮电路,而且我是承租后才知道漏雨的。谁能帮帮忙最好有法律依据,万分感谢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以下义务:
一.交付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除非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之外,出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而且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这既是承租人的一项 权利,又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如果出租人对租赁物没尽维修义务将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租人应当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出租人不维修时,承租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维修的要求,催告出租人维修。如果出租人在承租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对租赁物自行进行维修,所花的维修费用则由出租人负担。
2、因出租人维修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地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以作为对承租人的补偿。

三,出租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及其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