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款,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28:55
一同学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骗了我11万,后在2008年6月18日他打了借条,借条是这样写的:
今借XXX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正¥110000.00元正.
本人XX保证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额归还XXX.
借款人:XX
08.6.18.
但是直到今天7月26日还没有归还给我,每次总是以种种理由推时间,现在我真是很无奈,想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咨询了一下,说如果那个人没有一点财产的话那法院也没有办法,只好等到他什么时候有钱再什么时候还,那告了也不是白告了吗???
还有我想问的是如果诉讼成功的话那法院的费用是哪一方付,如果被告没有钱还有其他什么方式可以追讨回来呢???
今借XXX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正¥110000.00元正.
本人XX保证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额归还XXX.
借款人:XX
08.6.18.
但是直到今天7月26日还没有归还给我,每次总是以种种理由推时间,现在我真是很无奈,想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咨询了一下,说如果那个人没有一点财产的话那法院也没有办法,只好等到他什么时候有钱再什么时候还,那告了也不是白告了吗???
还有我想问的是如果诉讼成功的话那法院的费用是哪一方付,如果被告没有钱还有其他什么方式可以追讨回来呢???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1、法院费用是败讨方付。
2、如果他没有钱还你,可申请法院执行他的固定资产等,如果有担保人法院会找担保人还你钱。
3、我你可能是听他的花言巧语才借那么多钱给他吧。以后小心点,不要想着别人会分多少多少红利给你。
以后还是慎重点
除了法院,那就是专业的讨债公司,一般是见面分一半,不过那样既伤和气,有损失不少,你还是想办法崔他换吧,在中国法律往往不好使
以后还是慎重点
是如果诉讼成功的话那法院的费用是哪一方付
败诉方
如果被告没有钱还有其他什么方式可以追讨回来呢???
固定资产 有担保人的话是担保人
同情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