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类的古典著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23:52
草药类的有《本草纲目》;养生类的有《黄帝内经》,那么植物方面可否有这样经典、权威、全面的古典著作呢?

公元前100-200 年(汉代)的《神农本草经》记载药用植物365种,三世纪有《吴晋本草》,六世纪有《神农本草经集注》(记载药用植物730余种)和《名医别录》等,七世纪出现《唐新修本草》(载有844种药用植物),系由国家颁行的图说药典;以后历代都有重要的本草著作,如《本草拾遗》(在《唐新修本草》基础上增加400种药用植物)、《开宝本草》(收录了983种)、《嘉佑图经本草》(1082种)、《经史证类备急本草(证类本草)》(1558种)和《本草衍义》等;十六世纪明代李时珍(1518-1593 )编著的《本草纲目》已记载药用植物1195种,并对这些植物的习性、产地和用途等做了较详细的描述。清代出现的《尔雅疏证》、《尔雅义疏》和《植物名实图考长编》等著作,都是我国古代植物分类知识体系的结晶。
更多的关于植物的描写和记录存在于古代众多的专类书籍文献中。春秋时期出现的《尔雅》一书,主要对《诗经》中的名物进行考订,在“释草”和“释木”两章中,已按类比方式对诗经中记载的植物进行了分类,并对其同物异名进行了整理。西汉毛亨的《毛诗·训诂传》、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以及三国(吴)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等,在植物名物考证和形态描述等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我国古代有关植物的专志书籍极为丰富,汉、晋时期,由于对南方热带、亚热带植物不甚了解,将之称为“异物”,出现许多“异物志”类书藉,以东汉杨孚孝著的《异物志》为最早,记载岭南特有植物;至晋代嵇含所著《南方草木状》(公元304年)时,不再以南方热带亚热带植物为怪异,而加以正常的描写和记录,其分类系统在《尔雅》草、木两类基础上增加了果、竹两类,共记载植物80余种植物;在《昆虫草木略》(公元1150年左右)中,植物分类体系稍进一步,分为草(包括菌类、藻类和蕨类)、蔬、稻粱、木和果五类;在《全芳备祖》(公元1256年)中的分类体系增至花、果、卉、草、木、农桑(谷、豆、桑、麻)、蔬和药等类别;而后出现的《群芳谱》(1621年)和《广群芳谱》(1780年)基本都根据应用方式建立分类体系,按照类别形成专谱,每谱包含若干细类;一些有系统性的专论或专谱,如《牡丹谱》、《救荒本草》(记载植物414种)、《菊谱》、《桐谱》,《荔枝谱》和《橘录》等,亦从不同角度提供了我国古代对植物的认识;我国古代许多有关植物的知识在各种地记著作中也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