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58:55
大家好
我是一个农民工,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5年了,每天12小时两班倒没有休息日,每年只在春节和麦收是有一星期假,其他时候,病假休息一天还要扣20块钱,从工作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我现在每月大约1700块钱工资,如果不干了的话,能要求公司补偿吗?
我有工资卡,还有工厂制作的上岗证,可以吗

完全可以,如有困难可以给我发信息ab7ab8@163.com

当然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以。你不仅可以要求赔偿,还可以要求他补缴保险。因为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你要有证据,譬如工资条。

当然可以。到时候如果他不给你补偿,你可以拿着证据申请仲裁~

可以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仍旧受到相关法律保护。
第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08年2月1日以后的双倍工资。
第二,每天十二个小时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部分有没有支付加班费,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要求补给你,如果单位坚持不给的话,你还可以主张拖欠工资的违约金,总拖欠金额的50--100%。
第三,没有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补缴。
第四,像这种情况下,你随时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主张经济补偿,每年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算半年。
收集好证据,去劳动仲裁,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