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无故被人打,那个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18:04
我女友晚上在公司开完会,刚一出来无故被公司一男的抓住头发打了,而且还打脸了,那个打人的人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应该怎么赔偿?公司有什么连带责任?
能在具体点么?
那个人好像是妒嫉我女友的客户多吧。。。
他们都是在那里实习的。
谢谢!非常感谢!

故意伤害啊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记得尽快去有资质的大医院做伤残鉴定),对方已经触犯刑法,可以报案,依法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打人的属于故意伤害,如果没有精神疾病等问题,其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赔偿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具体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视具体情况这个),还有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
公司么
如果该人属于公司员工,则因为属于个人的故意伤害且能够找到行凶者,公司不负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情况,公司可以给你女朋友开病假。
如果是外来人员,公司存在监管不力的因素,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还有,如果此人是公司员工,但是无力支付赔偿,企业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企业再垫付赔偿后可以向该员工追讨、

  1、在公司无故被人打,如果伤情鉴定是轻微伤,则侵权者要承担行政责任
  2、如果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上,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3、另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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