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民法学上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45:29
A是一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公司的经理是B,那么A成功的与商家C谈成一项广告业务,那么你说,A是否有权力签订合同?还是由应该负责人B签订合同?
如果A签订了合同,那么如果文化公司方面违约了,责任主要由谁承担呢?A还是B?
我现在是大学生暑期兼职,所以A就是我,快到签合同的时候了,希望好心能解燃眉之急。谢谢!

应该是负责人签订合同。
你即使签了这份合同也缺乏效率,企业间的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签,当然如果你签了之后你们经理进行了确认,这份合同也是有效的。
责任不会由你承担。

你如果未经授权就代签了合同,属于表见代理.
效力待定,如果经公司追认,则你没有其他的责任.

如果公司未追认,对外是有效的,而且如果你公司违约,对方依然可以主张权力.

但对内,如果你公司因为违约而受到损失,你要就公司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少惹点事吧,兄弟.做事别太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