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35:42
我一个叔叔,驾驶一辆本田汽车出了事故,当时车上一个2个人,除了我叔叔之外,还有叔叔的一个朋友,事故地点在国道上,除了可能稍微超速之外,没有违反其他交通规则。事故没有第三者,因驾驶不慎导致车子翻倒在路旁沟渠里,结果,我叔叔重伤,他朋友当场去世了。我叔叔证照齐全,没有喝酒,车子证照也齐全,没有任何手续问题,我叔叔也和他朋友家庭都达成协议了,不追究我叔叔的刑事责任,赔偿一部分的钱私了。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说我叔叔负全部责任,如果起诉的话,要判3年左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这回事?希望高手解答一下,谢谢了。
jilaihao888大哥说的不可能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
如果对方不起诉,那么交警部门什么情况下会起诉我叔叔?

你叔叔的朋友家庭不起诉,并不等于公诉机关不起诉。
因你叔叔的超速行驶造成事故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可以认定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交警部门说你叔叔负全部责任,如果起诉的话,要判3年左右”是有依据的。
但你叔叔也是事故受害者,而且死者家属也不起诉,俗话说“民不告官不纠”,同时注意交警的说法:“如果起诉的话”,这句话有深意,所以叫上死者家属,让他们说说话,不行就给交警部门“补补血”,应该没事的。

这样的话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了,如果没有重大的围规也不用负刑事责任,且对方也没有要求.

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