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法律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01:14
A、B、C、D四人,A、B、C合办一厂,A、D合办一厂,A单独出资办一厂;三厂在同一大院内,因修路需征用三厂土地及产房;A、B、C三人委托D负责领取补偿款,D领取后未将补偿款全部分清,问D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为什么?急急急!!!
D称已将所有补偿款分清,而A、B、C证言及其它证据则证实其只将其中一部分分清,还有大部分未分割。

要看其罪过形式,如果是主观故意的话,只就他与A合办的厂子的补助,没有分给A的部分,构成职务侵占.

对于其他的,构成侵占罪.

如果主过存在过失,不构成犯罪,补清就行.

应该只构成侵占罪

构成侵占罪 但不是职务侵占罪

构成侵占罪,但并非职务侵占罪。

依据不同的情节可以构成侵占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具体要看看D占有谁的钱拒不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