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妹在父去世后协议由老二卖房子,老大说卖后,母亲的一切由老二负责。如今老大不来看一次。法律怎么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0:45:28

你说的话太简单,有点看不明白

在法律上来讲,这是不对的,子女有义务照顾父母。要知道父母曾几十年如一日花尽心思去栽培孩子,如今孩子长大成材了,却不去看父母一眼,不去尽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父母该多么伤心啊

事先协议好了是:老二卖房子的钱来养母亲是吗?如果是这样法律好像没啥限制,但老大一次也不来看,道义上好像说不过去,是否三兄妹在协议时不是很愉快?协议签得很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