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损失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53:53
08年7月下旬,我本人驾车和别的车辆发生剐碰,我的车辆剐碰严重,<经交警定损中心定损,我车定损1000元>对方车辆没事,经交警勘查认定,事故责任各负百分之五十,对方不调解也不赔偿,而是找了公安局长的关系,不调解也不赔偿,下一步我该怎麽办?我车有保险,对方不清楚有没有保险,如果起诉对方,是交警队把材料转法院,还是我自己办?我和我方保险公司如何交流?谢谢!

呵呵你的车损赔偿步骤:首先要保险赔偿;剩下的当事人之间赔偿,由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损失赔偿归责原则是 过错责任,双方都育过错,切各负一半的责任,那么起诉到法院,业会这么判处的。虽然对方有人在公安局。法院的判决书出来了,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履行,不怕他不赔偿你,不承担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对事故调解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2胜诉后,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对方不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己办
对方车辆肯定有交强险吧,赔你的损失绰绰有余了
起诉对方,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世界从此清静了

发生事故前如果你是违章开车,那么你得负全责。如果对方也是违章,自然就是负50%的责任。对方是靠关系解决问题,你就有权利控告对方。

起诉到法院,自己办理,跟交警部门没有关系.你没有通知你的保险公司定损,如果没有,时间太长,怕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那只能要求对方赔偿.

找保险公司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