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法律会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5:08:13
1.一些人做了件过份的事,给另一个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在法律上算是什么罪名?(他们做的事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属于犯罪行为,但我们觉得和虐待没什么两样)

2.一个人被人用胁迫的手段逼迫她离开原来工作的地方,要她调到其它地方,那个人因为不愿意离开,导致最后自杀,逼迫她离开那些人要负什么责任?

3.一个女人去找一个男人帮忙,那个男人要那个女人和自己发生性关系才愿意帮忙,女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答应了男人的要求,但她心里是决对不愿意的,那个男人的行为能不能算强奸?

(本人口才不怎么好,请各位谅解,帮一下忙)
至于第二个嘛.......就比如说:你答应过别人好好保管一样东西,但现在有人逼你把这样东西交给他,你宁愿去死也不想亲手把这样东西交出去(等于说是撒手不管了,不过那个人的确是被他们逼死的)

一:一些人做了件过份的事,给另一个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在法律上算是什么罪名?这属于精神伤害,可以起诉他精神损失费。二:个人被人用胁迫的手段逼迫她离开原来工作的地方,要她调到其它地方,那个人因为不愿意离开,导致最后自杀,这在法律是与其他人没有直接关系,不好说。三女人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答应了男人的要求,但她心里是决对不愿意的,这属于半推半就,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属强歼

首先确定一点,违法并不一定等于犯罪,当事人可以不犯罪但也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这就要看具体问题,你这里太抽象了,而且“他们”“我们”,人称太多,有些晕
1:首先,故意伤害,是要有鉴定,轻微伤什么的是不算的;我弄不太懂你所谓的一些人和另一些人的关系。比方说,你(成年)和你父母之间,你父母对你负有抚养义务,相应的你对于你父母负有赡养义务,那么如果你不尽义务(只是不作为),你父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赡养他们(可以要求给类费用),如果你打骂你父母到一定程度,你父母可以向法院要求提起刑事诉讼,虐待罪。
2:你所谓的胁迫是指什么,暴力胁迫一般很好举证,如果是精神胁迫就很难说了,人都死了,怎么对质?!我觉得可以是绑架罪,只是泛泛而讲,根据情节不同肯定会有变化(变化可以从刑事变为民事)
3:她心里不愿意那为什么要做出外在的愿意的言语或者肢体表示?!除非存在胁迫(比方说男方当时拿着刀对着女方等等),这绝对不构成强奸罪。周瑜打黄盖…再说了如果说女方愿意用这样的方式来交易一个帮忙的机会,这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看男方的诚信(不知道提出这样的要求的男人会有什么样的诚信),如果他最后不愿意你也奈何不了他。

1、看什么事,首先确定是否是侵权行为,然后再确定是否是可以精神赔偿的法定事项。
2、能具体点吗。
3、不算,但是可能涉及其他罪···看具体什么事,刑法有这方面的

1是故意伤害,2、民事责任,3、强奸罪

基本上不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