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列举的情况属于什么行为?如果告发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2:56:32
1、每个月都要做很多不是公司真实发生的票据,作为公司费用支出多的月份有10万以上。
2、让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为企业进项抵扣,多的月份达到20万以上;其中开具发票的包括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有的票据不走银行付款,就做成付现金,多达数万元。
3、公司自己买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做进项抵扣,金额上万。
意思是说如何告发税务局才会相信?才会去查,当然我需要匿名

做假账,偷税,漏税.要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税务机关会有专人来查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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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该属于偷税的一种行为。

第二个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证据取得属于公安部门的事情,你这个可以自己取得一部分,比如相关的人员录音,真实的会计账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