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广告宣传单上是否禁用奥运等字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7:41:49
不能使用
未经授权即没有直接与奥运权利人(包括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第29届奥组委)签订过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协议,或是非奥运指定赞助单位无权使用“奥运”字眼作为广告语。
奥林匹克标志包括以下内容:北京奥组委有关人士介绍,按照表现形式奥林匹克标志分为四类:1、平面图案或三维图形类,如五环标志、五色中国结标志(奥申委徽记)、五环长城徽记等;2、专有名称类,如奥运、奥运会、奥林匹克等专有名称;3、文字类,如奥运会口号、奥林匹克格言等;4、其他表现形式,如会歌、会旗等。
相关违规案例:
某食品公司在生产的香肠包装上印上了“吃在元郎,赢在奥运”的口号;
某商业银行在800张借记卡上使用了申奥图案,被责令限期撤换;
某公司宣传中出现“为奥运加油”;
某房地产公司广告中出现“为奥运呐喊100天”;
连使用“更高、更快、更强”作为广告语也不行,北京某报社为珠海某公司的“健胸霜”产品广告使用了这一广告语,被北京市朝阳工商分局查处,处以罚款2万元。
他们的问题都在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奥运标志。
使用奥运标志注意4点
特别提醒企业使用奥运标志的4点注意事项:奥运权利人(包括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第29届奥组委)享有奥运标志专有权,未经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在广告中使用;即使取得了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运标志时,也应与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了许可合同,也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运标志;经许可使用奥运标志的,应当在使用时标明使用许可备案号。
擅自使用将追究责任
对涉嫌侵犯奥运标志的企业,工商部门将进行处罚。这些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可以给你一个小建议,你那里距离北京较远,也不是奥运赛事举办城市,估计管理不会过于严格,我是唐山的,离北京太近,我们这里要是乱作广告的话就肯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