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20:51
我公司是在3月份开具了一张蓝字发票,在7月份收到购货方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请问开具红字发票有没有期限的啊?
因为那张通知单上的填开日期是6月26日的?
我在7月份开具会不会过期,或者最迟可以在几时开?
有些说超过三个月不能开,那是什么意思?只是指申请?还是指开具红字发票的时间?因为现在已经是7月底了,请大家帮帮忙!
开具红字发票是否要核销?还有就是如何核销发票,一般不是用完发票再次购买时才核销的吗?现在开具红字发票如何核销?

开具红字发票应该是在三个月之内开的.
对方提供的通知书是在对方税务所开具的,如果超了三个月按规定对方税务所是不会给你客户开通知书的,他即然开了通知书,那就是没有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那个三个月期限应该是对方开具通知书的期限,所以以我看你是可以再开蓝字发票的.(见意与当地税务联系一下)
如果与我说的有出入,劳请回复处理方法.谢谢

你的理解是对的.开红字发票也是用完发票再次购买时才核销.
如果对方超过了(蓝字发票)三个月,

你对方购货方既然已给你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就说明他没过90天认证期。那你销售方就不受90天开红票的限制了。
开具红字发票是不需要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