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30:35
我公司作为销售方,销售一批配件给购货方,现购货方退回这批货物中的一部分货物,金额在80万左右,涉及到发票数量在30张左右,请问购买方是否要到当地税务机关出局《开具红票通知单》,并将通知单和我方以前开具的发票抵扣联给我方,我方收到后是否要到本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后我方如何开具红字发票?(一张发票上的货物只退了其中一部分,该怎么红冲?)
请各位大哥大姐阿姨叔叔帮帮忙!在下有礼了!

1.退货应该由购货方办理红字通知单,你拿到通知单后就可以开红字发票了,所有的退货税额开在一张发票上就可以了。

让购货方直接把发票退给你订在一起作废不就行了不过每个地方的不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五)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