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以工作没做到位为由降员工薪水。又不给辞职。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03:11
我是晋江鞋厂的一名普通作业员。老板本是和我们谈好的以每月2100的工资的,可是后来厂里的效益不如他想的那么好了,在我们工作半年后老板要以工作没做到位为由要把工资降到1700。同事们都没有反驳的权利。就连辞职也不让。真是痛苦啊!!!!!!!!!!!!

你们完全有反驳的权利。只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企业是无权擅自降薪的,除非企业有完整的绩效考核机制,能够提供详细的考核记录证明劳动者工作不到位。劳动者工作是否到位不是你老板一个月说了就算的,他的权利还没大过国家法律!
只要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过了试用期,那么你提前30天申请离职,用人单位是无权限制劳动者工作自由的。
如果你们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可以在能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的前提下,到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举报,依法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

有合同吗?
为什么辞职也不让?任何一个老板都没这个权力,你可以告他.

辞职没有什么不让的,你们直接以违约告他就好了,因为降工资是他主动违反了合同

如果没签合同更好,按照劳动合同法,他要从第二个月起赔偿双倍工资

所谓“工作没有做到位”是依据什么?作业手册标准?岗位说明书?质量检测报告?
不准辞职?笑话,什么狗屁老板!尽管按照国家规定辞职,他要扣工资或做其他事情。直接去劳动局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