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去找劳动局它不管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7:34:20

1、如果确定是工伤,那千万别去找社会鉴定机构,因为工伤的鉴定是有专门机构来做的,社会鉴定机构是没权利做工伤鉴定的,即使鉴定了也没有效力。
2、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的职责,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是不可能不受理的,即使不受理,也要有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劳动部门不管,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你没找对部门,要找劳动部门的工伤保险处做工伤认定。你再去找劳动部门,记下是哪个处室什么人说的不管,现在的政府部门没有人敢说不管的。

行政部门人员不作为的,可向纪检部门投诉。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评残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认定科,用人单位30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最高期限为1年之内)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申请赔偿数额仲裁(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