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1:11:50
我05年底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在07年底才给我买社保,现在,公司至今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提出辞职,请问我能得到些什么补偿吗?

两个半月的工资补助,加上不签合同的双倍工资7个月,共9个多月的工资补助

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补偿的条款...所以理论上来说你得不到什么补偿.除非老板心好多发你点儿...

这公司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你能提供证据,可以去劳动仲裁.会胜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你可以得到的补偿有:一、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每年一个月工资,你可以得到三个月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08年二月以后的每个月的双倍工资,你可以得到六个月工资。三、主张其补缴05年至07年底的社保。

1:你可以得到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足半年半个月.
2: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今年1月到8月的双倍工资(新劳动法规定:未给员工签订合同要双倍支付工资)
3: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足额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