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沾了艾滋病人的血,是否被传染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17:02
大约三个星期前,在抓贼的时候,被一个有艾滋病的小偷吐的血(有点多)沾到了手臂的皮肤上。

沾染了血的皮肤处无破损。手肘有一小处伤口,但是已经基本凝固(小伤口不深,属于皮外伤。基本凝固就是说我的那个伤口是类似果冻状的血块)。该处离被沾血的皮肤处比较近。应该没沾到小偷的血。

当时确实没有条件处理,只有在慌乱中抓起那名小偷的衣服将血擦去,但是他衣服上也沾有他的血以及汗等。我当时也出了很多汗。之后我还得把那两名小偷看了二十分钟的样子,才有机会去用自来水水冲洗接触了血液的皮肤,然后又等了一个多小时,才有机会用消毒液消毒。回家后又用消毒粉洗了又洗,衣服也都消毒了。

事后去疾控中心询问,被告知传染的可能性很小(低于出车祸的概率),而且要检查需要两个月后才行。

但是,现在,三个星期后,我发现我出现了如下症状:

一、牙龈两到三处有轻微的红肿,而且今天上午还发现一处有微量的血丝;牙龈时能感到轻微痛感。估计已有接近一个星期的样子。

二、五天前发现嘴唇一处出现微小破损,次日愈合,但是在另一地方又出现微小破损,次日愈合,愈合后又在一地方出现微小破损,次日愈合。后未在嘴唇处发现破损,但是到现在都时感嘴唇有轻微刺感。

三、舌头上出现过一暗红色小斑点,次日消失。舌苔什么的基本正常,但是感觉舌头时不时麻麻的。

四、口腔内都有微麻的感觉,简单地说就是时常感到轻微的刺痛感(主要是上腭处)。用镜子加手电照两侧的口腔壁,未发现白斑什么的。但是上腭我看不到是什么样子,感觉正常。以上口腔症状基本是同时出现。

五、出现咳嗽的症状(较轻),已经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感觉喉咙痒想咳嗽,似乎有痰。之前我本身有慢性咽炎,但是咳嗽很少。

六、偶尔流清鼻涕,鼻腔中感觉老有刺激感,时不时打喷嚏。类似感冒症状。未发烧和食欲不振。

七、肚皮上有一溜无色无痛无痒的小包(不是很明显,也不知道是不是原本就有),挤压的话,随皮肤而动,不破。位置刚好是晚上睡觉搭被子的那一片。身体其余部位未发现。

怎么一下子出现了这么多症状啊??我是公安局看天网的,干了接近一个月,所以经常熬夜,夜班

1、艾滋病的潜伏期(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展到艾滋病病人):一般说:2-20年,短则几个月,长则十年,甚至更长,平均7-10年 。
说明你以上症状不会是艾滋病。
2、根据你以上提供的资料,我们疾病控制中心的医生说基本不会被传染,是对的,实际上是不会传染的,但医生不会打包票的。
3、如果你还不放心,你可以马上去CDC的VCT门诊做免费检测,因为15天就可以去检测了,但15天-6个月是窗口期,过了6个月再去CDC做一次,如果6个月以后也是阴性就不会感染了。
4、一定要去CDC(疾病控制中心)做,因为CDC的试剂是国家统一配的标准试剂,而且是免费的。

你说的这些都不是艾滋病症状。

祝你健康!

别自己吓自己,既然人家都说很小很小,就确实很小很小了,要知道有时候人是被自己吓死的
这段期间要好好增强自己的体质才是真的
艾滋病虽然有一个是通过血液传播,但是毕竟接触到血液的地方没有破皮,破皮的地方又没碰到,还及时清洗干净,所以你就放心的在家睡大觉吧
安啦!
顶楼主见义勇为的行为

您好!
首先对你勇抓小偷的行为表示钦佩,你保护了人民的利益,向你学习,向你致敬!请你放心吧,你不会被感染艾滋病的,因为不具备感染源,对于你这种谨慎从事的作风,令我赞佩不已,放心吧,你不要再考虑此事了,不用为此分神了,不要再着急上火了。
祝你快乐安康!

你好!首先祝你身体健康!根据你的陈述,看来需要给你普及一下“艾滋病”的问题。
据中国HIV检测中心发布,人体感染HIV需经过0.5--20年,平均7--10年才能发展为AIDS病人,这段时间称为潜伏期。处于潜伏期的HIV感染者的血液、精液、乳汁、阴道分泌物、脏器中含有HIV,具有传染性。
1)传播途径
艾滋病通过以下三条途径传播:
1. 经血传播:输入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接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器官(器官移植)、精液(人工授精);与感染者共用注射用具(如静脉吸毒者共用注射针具)。
2. 经性传播:无保护的肛门性交、阴道性交、口腔性交。
3. 垂直传播: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