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4:05:48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个“干部”,但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发给我们的不是档案上的工资,目前已经改制完毕,但是我在宣布改制一年后辞职了(被迫),我需要补发我的工资,但是单位一直说是要考虑考虑,而给我向后推。现在真的改制了,我还在找更高一级的领导。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事情,我应当怎么办啊?

你在单位工作,就与单位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无故克扣或拖欠的,还可以要求25%的赔偿金。至于被迫辞职,劳动法也有规定,非由于劳动者自身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算,未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算,满半年未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所以你可以先和单位协商,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再不行的话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