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我结工资,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8:41:17
昨天老板把我炒了,要我晚上加班到9:00才能走,我已经连续加了半个月班了,可是昨天不舒服,就跟老板说我不能加,老板说你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了就别来了,我说那你给我结工资吧.他说你上多少天给你多少天工资,没有加班费,让我转天去拿工资,可是我去了,他又跟我说我的图做错了,给他造成了2000块钱的损失,得从我工资里扣,我的工资才700元,全扣了.我是在一家印刷厂做排版和设计封皮,他把责任全推给我,死活也不肯给我一分钱,还让我去告他,说他走到哪也不怕.我该怎么办?

去劳动局

这个你必须去劳动局为了你的权利告发他。2点:1加班必须有加班费;2去问问你们那里的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是多少(上海是960),如果比基本工资少的话那他就要吐血了。之后你也换个工作吧,找个自己喜欢的,你在他那里没有前途的。

自己最好取点证

呵呵,楼主,竟然有这样的法盲老板,简直是十足的法盲,不要怕,让他扣吧,重要的是你一定要收集足够的出勤及加班小时的证据,只要他敢扣,还巴不的呢,到那时,一纸申诉投到劳动仲裁部门或相应司法机构,呵呵,有的赚啦,那个鸟老板最少得给与2倍于楼主应得工资(最多5倍)的赔偿,另外或许还能获得老板单方悔约的经济赔偿,而且这法盲还要被予以罚款处理的!放心吧,没事的,不信的话楼主可私下收集好证据后再拿出新法文本给他看看,保管他乖乖的给钱!具体请看回以下资料: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