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六十一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11:45
现在下发通知是这样写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内容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什么意思,根据刑法61条,批捕的,司法机关也是要依法办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