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属如何会见犯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16:14
未成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已生效,应该是在看守所服刑吧?
现在家属想去探望,请问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是否需要申请?到哪个部门申请?看守所是否规定的有会见的具体日期,在别的时间不予接待?
再补充下,周三、周四接受申请还是安排会见?如果是安排会见的话,是否需要事先去申请了?

1、只要是监狱正常上班,不是法定节假日,都安排接见。
  2、因为监狱人数众多,监狱一般会把各监区的接见人分开安排。所以,要想去探望在押亲属,应当知道关押在哪个监区,这个监区安排在什么时间就可以了。
  3、如果亲属在其它接见日去探望,监狱只要有时间,说明情况后也是给安排的。
  4、刚投入监狱的新犯人,在监狱正常上班时都可以探望。

判刑后
第一,由犯人表示需要探监或者家属书面申请
第二,具体时间,需要由监狱方面统筹安排,并且决定是否能够允许探监(一般犯人表现不好的有时候会被拒绝)
第三,原则上探监次数一个月只有一次,犯人没有出现重大疾病等情况,一个月内不能探监2次。
第四,探监申请是需要向看守所申请,另外看守所来安排时间。这个时间一旦安排就不能变动,当然申请时候可以向看守所提出来,一般没有特殊情况,看守所是会考虑的。
第五,探监的时候,必须有看守所的监督人员在场。
第六,只允许带现金,衣物,信用卡,存折......

带判决书和相关的身份关系证明去看守所接洽即可。

补充一下楼上 一般看守所在周三周日安排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