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利润分成还能拿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42:10
我是一个合资企业的老板,我们公司有两个股东,我是其中一个,另一个他很忙.公司基本都交给我在管理,我忙不过来,于是叫上了我的两个同学,进来后,我答应给他们20%的利润分成,过了一年了前面都还很好,可现在他们都不怎么听我的话了,业绩也少得可怜,每到月底还要求会计给他们公司利润报表,在其它员工面前也摆着老板的架子,我真后悔,不知道这个利润分成,还能不能不给了.
股权是我49%另一个股东%51.当初是为了让他们能更好的为公司效力给他们的,就像是额外奖金一样.就是算公司亏损,都不需要他们出资的,怎么说呐,就是纯利润分成,

你答应给他们分配20%的利润的时候,有没有在工商局办理他们20%的公司股份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法定的股权登记,就属于非法定的公司股权,没有在工商局登记时股权属于无效的股权,当然就不享有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了,你当时的承诺就是一种缺乏实质性意义的无效承诺,不过这样做,对你的个人信用将产生影响

你可以解雇他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