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一家的利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08:12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建设单位成立自己的施工队,直接参与施工和管理工程 你觉得有什么利弊呢?

一、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一家的利弊:
1、有利:容易协调,特别是工期和工程款的给付;
2、弊端是很难严格管理。
二、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
三、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这个问题要分成两面来看:
1、如果这个甲方是一个比较大的、管理严谨的公司那有自己的施工队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因为有什么施工质量、设计变更啊等等,都会非常快的解决问题而且不存在互相勾对(不是绝对的)问题。
2、如果管理混乱的话,就非常容易出现集团舞弊的情况,比如说在钢筋上做文章、混凝土的标号等等。所以什么情况都有主要还是要看,这家公司自身的素质如何,要是好那会很好,要是不好那会更糟糕。

成本上节省了,但是工程结束后的质量问题都由建设单位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