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一人调查制作的调查笔录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59:39
因合伙纠纷,原告代理律师独自一人向被告取了一份调查笔录,现在被告发现该该笔录对自己不利,请问这份调查笔录有效吗?

1、被告的笔录如果有其本人签名,那就构成当事人自认,注意不是证人证言,而是当事人陈述,其证据效力非常强。如果没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就应据此定案。
2、当然取证方式应该合法,不过是否有两个律师这可不是法律规定的,很久以前全国律协有过一个文件说律师调查应有两人,一人问一人记,但那是家法,你可以说律师执业行为不规范,但不能因此就认为证据取得方式不合法。

该证据是否合法有效还有待法庭认定。一是该证据是否从程序上合法。即该证据是否有诱引、威胁或采用其它非法手段获得。证人是否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并标注与所述相符对改动部分认可。二是该证据提供者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作为证人的辨识能力与所述事件的认知程度是否相适应。三是该证据要经过法庭质证后才能是否作为证据被法庭采信,及证明力强弱。

一般需要两个律师,如果一个律师的话,达不成律师见证的法律效力,和一般的人员的调查取证效力基本一样。

可以反悔推翻。

当然那也需要提供支持自己的证据。

这是没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