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车祸后 保险索赔与法庭官司索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23:32
双亲于08年5月8日在未竣工的马路上散步遭遇后面没有车灯的摩托车撞击入院。目前从死亡线拉回。
交警以道路未竣工为由未认定责任。摩托车有第三方强制险。
母亲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一部分,父亲商业保险能报销一部分。
目前肇事者以无钱为理由只支付医疗费用1。9万元,所以打算到法院起诉。
1。请问如何顺序的报销索赔比较合适?
2。要是父母本身的保险报销后,法院判决的肇事者赔偿费用是按照实际花费的费用还是我们保险报销的费用?
3。在报销和打官司过程中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4。出事后我和丈夫从国外赶回飞机票费用能不能法庭上要求索赔?
十分感谢!!!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1.这个起诉比较合适,因为报销的话,你的相关票据就要给他们了。毕竟合作医疗和商业保险不太可能给你全额赔付。

2.本身的报销后,相关的手续非常的复杂,一般很难举证,

3.务工费用和交通费 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