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等)父母离婚孩子的学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17:12
我18岁了,该上大学了,父母离婚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离婚协议上写有房子和家具都归孩子,父亲给抚养费3万,我判给妈妈抚养。现在妈妈没有太多的钱供我上学。请问父亲应不应该担负一部分学费。如果改判,父亲要求收回房子,合不合理?谢谢。我在线等

你可以要求父亲支付一部分学费,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成年后上大学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义务支付了,你说的情况,还是尽量通过亲友协调,以亲情而非法律解决为好。

从法律角度说.学费不是抚养费的必要组成,所以他不需要担负,而且给3万抚养费貌似是属于买断的那种,所以从协议上看你父亲已经不需要给你一分钱了.
但是你问应该的话,我觉得是应该的,只是法律不支持,所以你父亲才跟你谈条件.
我不了解你的改判是怎么改法,但是我觉得他既然要求收回房子,恐怕不会为你考虑太多,这个要求不合理,但是法律上说是可行的.
我个人建议,不要和你父亲谈判,直接申请助学贷款

应该负担一部分学费.
如果改判后,父亲要求收回房子也是不行的.
而且.你生活中的比如医疗费和学费,在合理的情况下.
你和母亲是可以要求父亲支付一部分学习费用的.

房子现在是否已过户到你名下?
依法律的规定,一旦年满18周岁,父母对子女便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

没有人在相信自己,参照物是诡异的敌人,在真实的出现,理论上也只等于驱壳,现实的表述,也绝无时光的惭愧... 我也快上大学了,呵呵,父母现在离婚....你怎么不自己挣呢?怎么也可以承担起一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