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寒暑假路费报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13:42
我是一名教师,刚走上工作岗位一年。由于家在东北,工作在广东,往返路程很远,路费相当高,不算坐长途大巴去车站钱,光是火车卧铺单程就600多块,一年用在路费上的钱就将近3000,我工资低,这实在是不小的负担。还好当初签约的时候,县教育局承诺一年给报销一次往返路费,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可是等我工作后跟那些老教师一打听,说是上面是有一年给报销一次往返路费的规定,可是人家也规定各学校自行解决,学校又说既然让自行解决那就决定不给报销,这可怎么办呢?是不是让自行解决就是随便解不解决了?
我刚刚也查了一下,确实有各地方自行解决这一说啊,怎么办啊?

不可能吧,确实是有一年给报销一次往返路费的规定,而且一定是要给报销的,你要去找学校的财物人员咨询一下,我印象中是叫探亲费用,必须是工作城市到老家的火车票或者汽车票,不能是飞机票,也不能是到其他城市的旅费,如果你当年没有报销,当年就作废了,不能留到下一年再用.
如果你学校说自行解决就是不给报销,那是不合理的!自行解决是指由学校的财物支出来解决你的报销,而不是说由学校自己决定是否报销.自行解决和自保决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你的学校坚持不肯报销,那你就问上级教委,打电话去,这么吝舍的学校,校德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如果你不据理争取自己的理应所得,以后被他们欺负的时候多了.这种学校也没有继续呆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