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八荣”“八耻”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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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对引导全社会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为我们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供了一个准绳。

前几天

最近提出的,这是新口号,帽子不高,从最基础做起,不空喊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这应该是进步,但是思潮也不能太激进

2006.3.4

2006年3月8日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006年3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海州中学的老师在领学生们朗读“八荣八耻”的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论“八荣八耻”的讲话内容在各媒体刊登和播出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学生们表示将按照“八荣八耻”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际,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艰苦奋斗等方面作出表率,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据《当代生活报》3月7日报道,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阐述社会主义荣辱观时,提出了“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在两会代表委员中产生热烈反响,认为它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笔者认为,“八荣八耻”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应该成为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笔者之所以认为“八荣八耻”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主要是因为这“八荣八耻”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覆盖了公民行为的不同层面。它既包含了每个公民对国家的态度,这是公民成为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基础,是公民的归属感和角色认知;也包含了公民对他人的态度,这是公民权利实现、构建社会和谐的前提。它既有对国家各类工作人员的要求,只有服务人民才能回归公仆角色,才能抛弃官本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也才能发展民生,实现社会进步;也有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崇尚科学、辛苦劳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是对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在内的每个公民的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