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种情况会怎么判?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43:55
求助!这种情况会怎么判?
尊敬的各位律师,您们好!
事情是这样的:7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我叔叔正在家做饭,发现车钥匙的报警器响个不停,他透过窗户发现有人正在用手砸他的车,于是他出去,那人不在车附近了,问邻居谁砸他的车,结果那人又不知从哪出来了,说:我砸的,我还想打人的!然后就在道边拿了个大板子向我叔叔砸来,我叔叔用手一挡,推了他一下,结果这人就躺地上不起来了。
我叔叔一看不好,赶紧给110打电话报了案。那人的家人也来了把他扶起来带到警车上,我叔叔也一起去了派出所。后来那人的儿子带他去了医院,我叔叔被关押了24个小时,花了4000块钱取保候审的钱(派出所不给开票据)才出来回家了。
现在听说那个人家住院一直到现在,花了1万多块钱了。据说今天也把案子报到分局去了,说鉴定了为轻伤害!
我想问一下各位,现在我叔叔家该怎么办呢?派出所已经打了电话让我叔叔去了,我们应该去嘛?去了是不是就要又被拘留了?还是想办法拖延一下时间呢?
如果是真的上法庭,会判刑嘛?会有多重的刑法?会判我们赔他们多少钱呢?
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正当防卫呢?是否可以免去刑事责任?我们需要做些什么?
非常急!!麻烦各位了!

补充: 构成轻伤害是因为这个人以前脑袋做过2、3次手术。推他一下,他就装病躺地上了,结果又把他那个脑袋给碰血肿了!他这个人是小区里出名的沾边赖!但是我叔叔家是做生意的,早出晚归,根本不跟邻居接触,所以才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后来我们和小区里的老人聊天,他们都说这个人人品很差,不要去招惹他! 后来派出所去小区取证词,有几个邻居的老人当时就证明了我们根本没打他! 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啊?如果判刑事的话,判缓刑的几率大嘛?
pytr111,他这个伤现在已经好了!并不是你说的那么严重的伤,只是蛛网膜皮下血肿,已经都吸收了!而且据办案人说他们家做了法鉴说是轻伤害,所以就不存在你说的重伤什么的可能了!而且我们现在怀疑他并没有做法鉴,而是办案人为了管我们家要钱才这么吓唬我们的。之前被拘留的时候已经拿了1万块好处费给办案人了,他肯定以为我们家舍得花钱想多敲点!!事情并没有你说的这么严重!我们现在已经找人在运作这事了,估计和解的可

有证据证明他有过错么?
证明有过错的,则此事好办,你叔叔不会判刑。因为推搡一下,导致他人病发受伤的,是可以不判刑的,况且对方有过错。
如果无法证明就棘手了,现在进入法律程序,估计对方可能会讹诈你们,如果你们不接受,则可能走刑事诉讼,不过你们可以把对方事迹什么搬上法庭,是有效果的。
最差的结果:3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疗费是需要赔偿的。

一、你说的情况,必须弄清楚这次外伤与疾病的关系,如果本次外伤与你说的血肿有直接关系,你就要根据这次的伤情的轻重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直接关系,是间接关系,也要承担造成这个血肿的一部分责任,这里说的是经济责任;如果血肿是自身疾病引起,与外伤无有关系,可以不承担责任(刑事和民事)。
二、不知道你说的血肿是什么,如果是颅内血肿,幕上超过20ml,幕下超过10ml,依据90《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四十四条 颅脑损伤致成硬脑膜外血肿、硬脑膜下血肿或者脑内血肿。就可以构成重伤。
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如果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就会以刑事案件立案侦察,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是不能私了的。
如果构不上重伤,那就是轻伤,只要是蛛网膜下腔出血,不考虑出血是否吸收就可以定轻伤的。
和解是在公安这个环节,和对方达成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而且是在公安没有立刑事案的情况下才能和解成功的。如果一经立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就不能和解了,不过和受害人协商是必须的,就是公诉后到法院,审判人员也会根据这些情节考虑量刑的。

夜太深,案例太长,太不想看。

对方先动手的,你叔叔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标准。首先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证人是那人先动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