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房产的法律专家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2:57:48
请求懂房产的法律专家来~我咨询点事情!~
请问福利分房的申请表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申请的时候妻子在世)
可是申请几天后妻子就因病去世了~!
然后丈夫在妻子死后买了房子!
请问此房子是丈夫个人财产?~还是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子女有权利享受吗`?
房产证日期和发票~是妻子死了一年以后的事情!公证的时候已经证明买房资金来源了~!当时房子就1万块钱买的~!丈夫工资比较高绝对一年远远超过买房子的钱~!
已经咨询过律师~都认为此房是丈夫个人所有!丈夫现在想把房子赠与给某人!也在公证处办了赠与公证书(公证处也认为是丈夫个人所有)!可是房产处不给办房产证过户,理由是他认为房子是夫妻双方所有!!请懂的朋友给我出出意见!~

是共同财产,因为丈夫买房子的钱是共同财产,不能因为你把钱换成了房子,就变成个人财产了。除非能证明买房子这笔钱是丈夫后来取得的。因此应该先继承,再处理。

夫妻共有,钱是夫妻共有的,那么换成房子也就成了共有.

一般来说房管局是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
如果写着是两个人的名字就算是两个人的。
如果写着是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一个人的,不要跟我说夫妻财产共有这话。房管局的解释是,房管局只会看房产证,分财产是法院的事情。
举一个例子,房产证上只有老公的名字,他可以作主卖掉这房子。在房管局办理的时候,是不需要提交他老婆是否同意的文件。但是如果他老婆离婚分财产要追究这事,可以走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分钱。
别认为我是瞎说,我以前所在的房管局是这样处理的,但我不保证全国都是这样处理。

按继承法规定:丈夫可以继承妻子的财产.开个死亡证明,再把房产办理到个人名下.
再办理给想赠的人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