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警方能不能要隐私物品(如密码)的问题 请专业人士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2:42:37
1、如果警方怀疑某人有犯罪活动 要查看某人的电脑 但某人的电脑里有一些被加密过需要密码才能打开的保密文件,又或者是他的私人QQ 而警方认为这些可能是犯罪证据 警方要求某人自己交出密码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同样问题如果此人已经因为有一定的其他证据被拘留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2、警方在得到一些情报线索怀疑某人有作案嫌疑的时候找到某人住处询问情况 有没有权当时搜查他的私人物品?

你好:

  对于你描述的事实环境中的问题,尝试根据刑法理论以及相关程序规定,提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如果警方怀疑某人有犯罪活动 要查看某人的电脑 但某人的电脑里有一些被加密过需要密码才能打开的保密文件,又或者是他的私人QQ 而警方认为这些可能是犯罪证据 警方要求某人自己交出密码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2 同样问题如果此人已经因为有一定的其他证据被拘留 这时他有没有权不交密码?不交密码会不会被认为是阻碍警方办公?

  3、警方在得到一些情报线索怀疑某人有作案嫌疑的时候找到某人住处询问情况 有没有权当时搜查他的私人物品?

  第一: 我的回答不把你的三个问题分开。因为你的三个问题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不是逐渐深入的。

  第二: 警方怀疑某人涉嫌犯罪。 某人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拘留)。 警方得到情报怀疑某人涉嫌犯罪,到住处询问。

  这三种情况下,除了第二种是已经刑事立案,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应当是没有进行立案。

  第三: 查看电脑,搜查物品,都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 侦查措施。

  侦查措施的前提是: 立案。 但是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四: 查看电脑,如果认为有可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可以依法扣押。并制作扣押清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一百一十五条 【扣押清单】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五: 搜查的程序规定。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