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提出不用儿女赡养能否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46:50
我家一个亲戚,很贪,是家里唯一的儿子,父母还有一个女儿
现在儿子想占老人的全部家产,大概几十万.为了不让妹妹分遗产,就鼓动父母去公证处立公证,大概内容是父母以后不用妹妹赡养一分钱,生病了什么的都不用出钱,但是父母去世后妹妹不能分一分钱的家产.
问:此公证是否合法?

1、父母说不要女儿赡养,这一点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将来确实有需要,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2、但是,如果父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其生前财产,这是可以的,如果有遗嘱并明确遗产由儿子继承,女儿确实就没的分了。

不可以

这个不能公证

第一 它与我们法律抵触 子女都要赡养父母

第二 不是女儿不赡养 而是他们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让女儿赡养

这个可以去告它的 肯定胜诉 公证不了

如果是父母以遗嘱的形式进行公证的话,是可以的,效力比普通遗嘱要高。

不合法.
他立不了.

威逼的就是不合法的。

不可以.因为不合法.公正的前提是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但可以立遗嘱.但说法也很大.这里不教你了.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