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去公证处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8:36:51
我有一个合同是去年9月份签的,现在想去公证可以吗?
公证的日期是多少?

如果我有两个合同,一个是8月份的没有公证,一个是10月份的公证过.两个合同上有一定的冲突,请问哪个更有效
比如说10月份的协议说资产归B,8月份的协议说资产归A
通过法律途径以那一份协议为准????

公证过的的更有效力,公证代表的是国家的认可,是最有效力的

公证的日期是公证具有效力的起始时间,但并不影响合同从9月开始执行

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行合同公证或者转让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公证的,转让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为16开大小,由封面.正文.封底组成。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根据需要或当事人的要求,公证书可附外文译文。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1)公证书编号。(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3)公证证词。其内容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公证证明对象.范围不同,公证的条件.内容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这些都要在证词中有所反映.公证证词所涉及的组织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所涉及的日期要采用公历.需涉及农历时应采用括号注明。(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5)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批准的日期为准。此外,胃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强制执行标的的名称、种类,数量等。公证证词中注明的文件也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如果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那么资产在10月(也就是公证后)归B
在8月到公证前的时间内,资产应该归A
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两份合同有冲突,拿去公证的话,公证机关应该做出相应的审查,也就是说,如果公证机关知道冲突的话它就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你们拿去公证的时候属于恶意公证,双方代表没有都到场(只来一个)或者没有向公证机关做出冲突的说明,那后果就不一样了,即使公证了也会引起合同冲突并可能造成公证无效,最后只有通过打官司解决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规定

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