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真的有这条法律吗?如果没有。公司的硬性规定是否侵犯了我们业主的自主选择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55:36
本人近期买了一套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发了一份‘入住须知’。在第三条规定中,有一句难以理解就是‘各业主之物业单位如需进行装修,请选择有资质的持牌装修公司’(复印营业执照再待批核)。但是我本身是做泥水作业的,并没有什么营业执照,况且自己能够装修好房子,没理由这样硬性规定业主一定要找装修公司。找负责人谈论时,他说这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请问真的有这条法律吗?如果没有。
公司不是强制要求选指定的装修公司,是一定要有营业执照的装修公司。但我想自行装修。但我和负责人谈过,他说要复印一份营业执照,通过审核后才能办理装修入场手续,方可进行装修工程。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法律只规定在装修的时候为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找有装修资质的单位来进行装修。并没有规定必须使用物业公司指定的装修公司。
物业没理,你不用鸟他。
物业再说法律规定,你让物业拿出来看看,是什么法规定的要选择物业指定的装修公司。
这物业公司也真垃圾。收了装修公司钱的一堆法盲。

《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这样的规定。
从你提供的《入住须知》的条款来看,第三条只是建议性的告知,不是硬性规定,业主可以选择有资质的持牌装修公司,也可以自行请装修工人进行装修。

他说有法律规定,那你就让他指出哪条法律呀,把文件拿出来

对于消费者没有这样的强制要求!

没有这种规定,你自带东西进入自己的房屋,你敢拦你你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