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宿舍住了快20年,现单位要强行收回,或交房租,合理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37:04
如题,母亲已退休,住的房子确实是单位的,住的过程中也从没交过房租,曾经交过7000块,本来如果一口气交1万多,是可以买断的,但是后面因为父亲的单位也有房子,就没继续交,父亲单位的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单位同意退还这7000,但是下了最后通牒,要么搬走,要么从现在开始交房租,怎么办?

那时候交1万多块钱相当于房改房,交了以后房屋就可以办到你母亲的名下,成为你们的私房,但那时候没有交齐,房子还是单位的。

现在房子是单位的,单位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要么交房租,要么退还7000块钱,这样的处理态度很好了。

最好的办法是能够买下来,但房改的政策好像也过去了,而且现在房子都增值了,单位1万多块卖给你然后看着你转手赚钱,单位自己不会赚钱呢,估计单位也不会这么傻,没这样的好事了。

如果不能买,要么就是交房租,要么就是退房,没其他办法了。

买下来。这是在最好的办法,因为买下来其中有工龄折扣等房改的优惠条件。他不同于商品房,价钱也不贵。买后几年再上市,还能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