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婚前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03:57
本人在婚前与母亲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母亲和我的名字,首付是母亲付的,贷款也是母亲在还。想请问以下问题:1,若本人结婚后,也没有经过婚前财产公正,此套房子还属于婚前财产吗?2,如果本人结婚后想卖这套房子,卖的时候需要经过妻子的同意并签字吗?3,因为房子的贷款要到婚后才能还请,但贷款一直都由母亲还,且当时在购房的贷款合同上也是签的母亲的名,如果将来离婚的话,在分割财产时会不会牵涉到除去首付后我还要将还贷款的钱付给妻子一半的问题,如果到时妻子提出类似的要求,我应出具那些法律证据。谢谢

1、房屋首付部分及婚前已经偿还的贷款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的1/2属于婚后财产。

2、如果婚后向买卖房屋,均要妻子同意。因为卖房时要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有配偶的,配偶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字。

3、因为很难证明是哪个所有权人在还贷,所以你妻子可以如此要求。

1.结婚后所有的财产都是共有财产。
2.如果你们想卖房子,不需要你妻子的签字,但是必须是你和你母亲同时到场。才能把房子过户给买主。
3.房子的产权属于你和你的母亲,你和你的母亲各占房产的一半,你在和你妻子离婚时,你和你的妻子再在你拥有的一半里分给你的妻子一半。这写你只要有房产证和购房协议就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