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59:57
我的男朋友想买房子,但是资金不够,我的父母给了部分资金,凑足首付,并且房产证上是我们俩的名字,(我们还没领证)等我们结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那么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该怎么分呢?
谢谢!
那么如果首付我没有出资,但是婚后我们共同偿还贷款了,并且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那也是共同财产吗?
谢谢你们的答案.

既然房产证上已经是二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共有财产,不管你们是否结婚,都是共有的。
因为法律上的共有人并不局限于夫妻共有。
如果你们在房产证上没有注明相应的份额,则为共同共有,各占50%。
至于你们婚后还贷,对于这种共有都没有影响的。离婚时平均分割,但一般是一方得房,一方得补偿。

你父母给了部分资金属于对你们的财产赠与,你们共同出资,共同还贷,且房产证上是你们俩的名字,无论在实质上还是在法律形式上都是共同财产。如果将来离婚对房产的分割,就要看你们的房产证上的标注,如果是“共同共有”,就应当平均分割,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规定的双方对房产份额比例分割。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这还没结婚呢就想离婚的事了,,,

首先在婚前拥有的财产,婚后属于双方各自的财产,非共同财产。但是你们的情况比较特殊,一是你们共同支付了资金,二是房产证上有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三你们共同偿还贷款。故此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该房就购买之初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还款的数额情况,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