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54:25
我和我男朋友买了一套二手房屋,我们现并没有结婚登记,双方家长钱都拿了一部分,其他的是借亲戚朋友(所借款项由我和男朋友婚后共同还款),其问题是如果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男朋友的话,如果婚后离婚我能否平分这房子?

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这套房子应当作为共有予以处理。如果你们没有时候的约定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改变其为按份共有的性质。但是因为是婚前购买,不能当然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登记的又是你男友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建议你保留必要的证据,以作为日后纠纷发生时能够举出相应的证据。

我们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的,这套房子应当作为共有予以处理。如果你们没有时候的约定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改变其为按份共有的性质。但是因为是婚前购买,不能当然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登记的又是你男友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建议你保留必要的证据,以作为日后纠纷发生时能够举出相应的证据。

到时候需要你举出证据证明你为了这套房子出钱了,不然算你男朋友的个人财产。
证据可以包括你们共同向亲戚借钱的借条,上面要有钱款的用途和你们共同的签名;你方家长借给你钱时的借条或你的收条等等。

在婚前做财产公证.

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原则,在一般情况下,登记人才是所有人,你父母的出资是否能够认定为共有出资,在实践中存有争议,多数情况为便于处理,且一般很难单凭出资行为认定共有的意思表示。因此,会将该部分出资认定为借款。所以,为避免争议,建议双方书面明确房屋权属。

房子是你们双方出资购买的,应该属于你们两个人共同共有,但是建议你们在婚前做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