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在92年最红的时候为什麽要去当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51:38

台湾人18-22必须服兵役,

台湾地区兵役制度-----台湾实施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士官和志愿兵为志愿制,兵为义务制。义务兵的服役期限为1年6个月,后改为1年4个月。 台湾兵役制正逐步向募兵制(志愿兵)推进,计划到2008年,义务兵役将缩短为一年整,募兵与征兵的比例达到6比4,届时将形成“募兵为主、征兵为辅”的格局。

当时小志刚好18岁又没有任何特殊情况(比如严重近视或身体健康有问题等等)。。所以必须服兵役。。

不好意思,92年是他出道的时间,当兵是在94,小志是台湾人,台湾每个青年男子在20岁的时候都要服兵役,不过小志的哥哥当时正在服役,小志完全可以申请延后或找借口(就像周杰伦说骨头有毛病是一样的),他也完全可以找借口,而且理由相当充分了,但他没有,小志说,他觉得服兵役是每个台湾公民应尽的义务,他也是个人,有必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志相当有责任心,而且没有架子,根他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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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最走红的时候毅然从军服兵役,认为“好男儿要当兵”

因为小志是好公民嘛
台湾规定每个正常的男性都要去当兵的

他是94年去的吧,96年回来的

这是每个台湾成年男子应尽的义务。每个男孩子都要服兵役,如果读书的话可以延期。但是只是时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