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还清能向银行索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30:37
1995年王某预向银行贷款十五万元,通过抵押李某房产而获得贷款,房产证上登记为李某姓名,2004年李某去世后,李某之子李四继承房产后未发现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于是向银行索要。1996年贷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未还贷款,1996年银行向王某发出催换通知,未果,王某踪影全无。抵押房屋也在98年的一场意外事故中灭失,之后银行将这一笔贷款压下再未采取措施。现在李四以自己合法所有房屋及银行非法占有房产证为由要求银行归还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李四主张可否予以支持,银行损失如何补救?
还有,这里头对双方来讲有没有个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目前的抵押贷款惯例,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合理地保有抵押人的房地产权证,只要抵押登记没有注销,银行就不会归还房地产权证。除非银行把该贷款作为呆账处理。

一般按揭客户连续三个月不向银行缴纳房贷按揭款,银行将通过法律等途径追还贷款,包括向法院提出拍卖其按揭住房。因为李某一直没有还贷款,该房屋一是被法院冻结,二是已经被法院所拍卖。
因为房价一直在上涨,所以银行拍卖完该房屋之后,对银行方面没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