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离婚,能得到一些财物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01:24
我姐在2003年与刘再婚,刘是民政局的内退公务员,有工资收入,同时还经营一家旅店.年收入至少在6-7万吧.几年下来,刘的儿子大学毕业,买房子结婚了,女儿也在07年买了房子.家里经营旅店,没有雇服务员,全是我姐自己干活.吃了很多辛苦,累跨了身体.家里的钱却一直是由刘掌握.现在开始闹离婚.又不想给我姐一分钱,我实在气不过,这些年就是雇服务员还得多少钱?请求你们的帮助.

能,那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有权利分到一半!

这个就是要你们不小心了,现在要长多几个心眼吗,刘总有一些把柄在你的手上的吧,他不仁你也不要义了,和他讲不来道理的了。你要比他更狠他们就知错了。像发政局里的人,那有什么好人的,都是一个个大柱虫来的,你要找出他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再放点风出去,看他怕不所。

法律讲究证据。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若是你姐夫,那你姐和他按结婚年数,可以分到财产,最主要的是别怕她,别被他气势压倒,用法律保护自己

你好
你姐姐和男方结婚后,与男方共同经营旅店,因此婚后旅店的收入都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帮助你姐姐取得该旅店收入的相关证据,或起诉,或与姐夫谈判。如果不能取得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一分。

如果他们没有签财产归属协议的话,你姐可以分到一半.
如果签了那就只能那到协议中约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