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对方起诉可以吗?公司要我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02:41
我是给公司开车的,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一个重伤一个轻伤,重伤者为下肢瘫痪,属于一级伤残,我负全责,对方在05年下半年起诉车主的公司。公司清算后破产,一起赔给对方,但还差一点,因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对方又起诉公司,公司要我也掏钱赔偿 我怎么办?公司能起诉我吗?法院可以提起公诉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你没有以上几种情形,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被公诉。

2、对方可以侵权为由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3、建议你请律师应诉,争取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因为法律程序上的失误承担了过多责任。如果没有钱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